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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开发区新建道路信号灯项目二标段(电子警察及监控工程)
新闻来源:网络转载      添加时间:2017.08.11      浏览次数:

  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2017年开发区新建道路信号灯项目二标段(电子警察及监控工程)已经立项批准建设,项目所须资金来源是 国有,现已落实。现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标段货物采购与伴随服务的投标。

  二、江苏华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三、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项目规模:二标段(电子警察及监控),合同估算价约人民币420万元;

  2. 工期:120日历天(工期每超过3天扣合同总价的1%,最多不超过15%,超过90天合同终止);

  3. 交货地点: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地现场,并安装到位(具体地点由用户指定);

  4. 质量要求:合格;

  5. 本招标项目共分二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本次招标范围为2017年开发区新建道路信号灯项目二标段(电子警察及监控工程)范围内的电子警察及监控工程,具体项目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货物需求》和工程量清单。注:本招标项目共分二个标段,一标段为信号灯工程。每位申请人可同时在上述两个标段中中标。

  四、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效营业执照,能在国内合法销售并提供相应服务的供应商;

  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 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近3年内(以发文时间为准)投标人未被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记为不良行为记录、通报批评和处罚的;

  4. 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二标段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①所投电子警察必须必须具有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检测报告(GAT 496-2014,有效期内);

  ②投标人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5. 所投存储节点服务器必须具备原厂五年质保函。

  6. 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单位签定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资格审查时需提供2016年8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由收费部门为其出具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或相关证明材料;

  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投标过程中投标申请人必须现场提交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检测报告除外)核验,否则不予认可。

  五、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合格制)。

  六、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七、请投标申请人于2017年 8 月 10 日至2017年 8 月 29 日,登陆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haztb.gov.cn)“新招投标监管系统登陆口”及“新会员专区”,使用经认证的CA锁进入“招标文件”模块直接购买下载招标文件(人民币305元/标段、售后不退);本项目不接受现场报名。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 8 月 30 日 上 午 9 时 30 分,地点为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 二 室(淮安市深圳路16号);

  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投标申请人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招投标监管机构应当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公告1个月。在公告期间,国有资金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拒绝其投标。

  十、招标人地址:淮安市迎宾大道8号

  联系人:孙先生 电话:0517-83716308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小康城3区98号

  联系人:庄林翠 电话:0517-83669113

  十一、本公告发布法定媒体: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和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十二、本招标公告的发布时间为:2017年8 月 10日至2017年 8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