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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经济技术开发区道路交通信号灯、电子警察及道路监控系统设施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新闻来源:网络转载      添加时间:2016.10.25      浏览次数:

陕西金合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渭南经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拟就渭南经济技术开发区道路交通信号灯、电子警察及道路监控系统设施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渭南经济技术开发区道路交通信号灯、电子警察及道路监控系统设施建设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HXJHDL[2016] 09-35号

三、采购人名称:渭南经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渭南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大道3号

 联系方式:0913-2956088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金合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渭南市朝阳大街中段审计大厦八楼

 联系方式:0913-8122558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本项目包括:新建道路交通信号灯、电子警察及视频监控系统三位一体交通信号设施7处,分别为:工业大道与科技路、建设路、建新路、居易大道什字,青啤大道与建业路什字,鸿渭大道与关中环线什字(丁字路口),居易大道南段三岔路口;修复工业大道与渭清路什字红绿灯;在关中环线沿线增设交通安全警示标志;在龙背镇街道设置交通安全警示标志、减速带。项目概算投资约580万元,划分为一个标项,工期为30 日历天。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1、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供应商须具有陕西省安全技术防范从业单位工程壹级资质,外省企业需提供在陕西省公安厅或陕西省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取得备案证书;

4、供应商须具有省建设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供应商须具有省建设厅颁发的建筑智能化专业承包贰级或电子专业工程承包贰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外省企业需提供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入库证明截图(须加盖公章)

6、供应商须具有系统集成资质三级或以上;

7、供应商应提供针对本项目的主要产品生产厂家专项授权书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需提供:电警抓拍单元、卡口抓拍单元、LED频闪补光灯、闪光灯、电子警察前端控制主机、信号灯);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6年10月20日至2016年10月26日时止(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2、发售地点:陕西金合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获取文件需携带:“六、供应商资质要求”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报名单位公章。查验原件后留存复印件(除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留存原件)。

4、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谢绝邮寄。

   八、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11月10日9:30时

2、开标时间:2016年11月10日9:30时

3、投标开标地点:渭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渭南市临渭区三贤路北段渭南市民综合服务中心西配楼1楼北侧)

九、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马  超、韦  萍

联系方式(电话/传真):0913-8122558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金合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渭南分行

       账      号:60001015201090000920

                                    陕西金合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19日